惠 民 公 告
泸州市南寿山墓园管理处
惠 民 公 告
清明将至,为响应国家民政部殡葬“优质服务月”活动的倡导和省民政厅开展“移风易俗、优质服务、和谐泸州”活动的号召,为切实减轻困难群众丧葬负担,我园从“让利群众、服务社会”出发,特在清明期间实行惠民行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0年3月20日-2010年4月30日
二、活动对象:享受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农村五保供养的已故对象。
三、活动内容:我园将在“蓬莱园”园区提供了50个壁墓供免费安葬。
四、活动方式:
本市已故享受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农村五保人员,其亲属携带死者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五保供养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和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火化证,即可将其骨灰免费安葬于“蓬莱园”。安葬时需缴纳由省民政厅监制的《骨灰安葬证书》工本费15元。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8886660 3781324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泸州市南寿山墓园。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