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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南寿山墓园管理处关于“十三五”殡葬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建议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07-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改善殡葬服务设施设备状况,提高殡葬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四川省“十三五”殡葬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园参照《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2〕101号)以及《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 )文件精神,提出以下建议:

 

园区风景

    

    1.统一骨灰盒建造标准,从源头上推行节地生态安葬。骨灰盒的建造、使用与生态墓葬的建设是相铺相成的,为更好地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规范和净化骨灰盒市场,防止部分墓园建造大墓坑,贩卖豪华骨灰盒获取暴利,我园建议从源头上抓起,统一骨灰盒建造标准,将尺寸控制为20cm(长)×20cm(宽)×35cm(高),形状由正方体、长方体的横向设计改为柱状体,提升纵深高度,既保障骨灰盒容积又节约土地。同时,加大对可降解骨灰盒的推广,因其制作成本低、工艺精美、卖价便宜,能有效降低治丧成本,减轻治丧群众丧葬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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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将超期欠费墓穴迁出深埋,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目前,多地公墓出现到期墓穴无人续费,也无人认领”的现象,但目前没有相关法规和政策对如何处置这些“无主墓”明确规定到期的墓穴越多,无主墓可能越积越多,如继续保留,是对土地资源的浪费,同时也会对公墓的管理造成负担。因此,我园希望相关部门对如何处置这些“无主墓”做出详细规定。按照“鼓励和引导采用深埋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的原则,我们建议对这些到期欠费墓穴进行生态化改造,即墓穴到期后,若墓园管理方在采取电话联系、张贴公告、登报启示等方式后仍无人续费,可将这些墓穴批量迁出,集中深埋,使墓穴循环使用,提高土地利用率,从而达到节约土地和保护环境的目的。集中深埋的逝者名字可集中镌刻在一块碑上,在减少墓穴硬化面积的同时也可供后人查寻,体现出了对逝者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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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科学制定节地生态葬的规划标准,保证祭祀群众的安全。近年来,国家正大力倡导和推行节地生态葬,但对其如何科学规划,还未制定出严格的标准。根据公墓建设相关标准,墓穴、墓穴道路、景观绿地及基础设施建设比为3:3:4;单个墓穴占地1㎡。我们以此为标准,以100亩土地为例,在清明扫墓高峰期,对正常修建墓穴的情况下(2万个墓穴)和实行节地生态葬的情况下(4万个墓穴)分别进行了人流量和车流量的计算和对比。结果显示,一个墓园正常情况下在清明扫墓高峰期勉强可承受7万人次/天,1.3万车次/天的接待量,而对于节地生态葬所带来的13.3万人次/天,2.3万车次/天的接待量根本不堪重负。多出的人流和车流只能占用社会公共道路,会对交通造成极大的拥堵,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园区风景

 

可见,节地生态葬并不是修建墓穴越多就越节地,还需考虑墓园自身的容纳和基础设施建设是否能满足祭祀群众的需求,保证祭祀群众的安全。那么,100亩土地在推行节地生态葬的情况下应修建多少墓穴才刚好达到饱和,需要进行多方调研和考证,对其进行科学规划。根据《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提到的:完善殡葬管理政策措施,健全殡葬标准体系,实现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0%以上,我园建议100亩土地以3万个墓穴容量为临界点,但是否为最佳选择未能进行严谨科学地考证,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具体规划和标准,便于节地生态葬的大力推行。

                       泸州市南寿山墓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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