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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养薄葬遵“法”“礼”

作者:gldnet 来源: 日期:2018-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来源:中国殡葬协会


冬至,也是传统的祭祀祖先的日子。出台于1997年的《殡葬管理条例》,最近正在经历21年来的最大一次修订。民政部公布的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国家建立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制度,最大程度满足百姓“逝有所安”的需求。

来自职能部门的消息称,进入新时代以后,殡葬管理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距离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殡葬服务供给不充分不平衡,供需矛盾比较突出;殡葬商品和服务价格虚高,公墓墓位价格贵、占地多、墓碑大,引发群众不满;违规土葬、散埋乱葬现象时有发生,殡葬改革成果亟需巩固;殡葬管理和执法机制不健全,影响殡葬管理正常秩序等。其实,最突出的矛盾,说白了就是“活人与死人争夺有限的土地资源”。

土地有限,集约利用,科学合理地规划殡葬用地,这是当下殡葬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这次修订在征求意见稿中特别新增加了对于海葬、树葬等节地生态葬的规范和鼓励措施,倡导节约土地和森林等资源,文明节俭办丧事。在实行火葬的地区,提倡和鼓励以不占土地或者以骨灰格位存放等方式安葬骨灰。在允许土葬的地区,提倡和鼓励以深埋、不留坟头的方式规范集中安葬遗体。对采取海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的,政府可以给予适当奖励补贴,并为逝者建立统一的纪念设施。同时,征求意见稿还要求,提倡地上不建墓基,不建设硬质墓穴,推行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安葬骨灰的独立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位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安葬遗体的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墓碑高度不得超过地面0.8米。墓位、格位使用期届满,可以办理续用手续。

百善孝为先。移风易俗,与传承传统文化并不矛盾,在许多方面还应当是并行不悖的。中国的传统文化是逝者入土为安,但厚养薄葬更是现代文明社会需要推崇和倡导的一项基本的家庭生活态度。对长辈多一些生前的关心与照顾才是最好的孝道。在身后,现在越来越时兴的树葬、海葬等,有别于长期以来流行的“大坟”“豪坟”观念。有专家表示,节地生态安葬具有绿色环保的优势,在墓地越来越稀缺、昂贵的情况下,选择生态安葬的人逐渐增多,既有利于土地的集约化,也是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多的青山绿地。如今,一些新的葬式葬法和祭扫手段涌现出来,职能部门应当在尊重当地习俗的前提下,给老百姓更多选择的空间,为绿色殡葬提供更多的方便。

随着现代高科技的飞速发展,更随着人们思想的进一步解放和观念的更新,殡葬的方式和对亲人的祭奠,也必然会涌现许多新生事物。比如,业已出现的生命晶石、3D人像打印、二维码扫墓等,虽然有不少人在热衷,但真要让大多数百姓接受,还需假以时日。用新科技促进殡葬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从另一方面来考量,殡葬又是人类一种特殊形态的精神文化活动,作为国家意志的殡葬管理法规,可以具体管束到墓葬的方式、大小,可以对从事公益性和营利性殡葬业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做出法律规定,但法律终究是有局限性的,比如在殡葬习俗的传承与革新上,就更多地需要依赖人文的力量,需要先进文化的润泽。提倡厚养薄葬,并非是要在告别逝者时草草了事,相反,传统丧葬礼仪中既有需要变革的内容,更有蕴含强大生命力的人文关怀。因此,适度的葬礼规程和葬礼文化,将丧礼视为安顿人生的一个重要仪式,体现的正是社会人文关怀的回归与延续。

用环保理念祭奠逝者的新风,理应成为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丧葬,既有法的约束,又有礼的遵从与守护,从而让逝者的离去有尊严,让为殡葬而忙碌的亲人们不再过于操心和烦心,实现逝者安息、生者安心,这也是美好生活的一个重要选项。